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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文帝的双面人生
发布日期:2025-10-12 04:16    点击次数:159

在汉文帝时期,天下最富庶的地方,并不是关中三辅等农业基地,而是远离中央的江东之地。盖当时汉朝行黄老之道,主张无为而治,特别是在国家行政体制上,主张中央“无为”,给予地方充分的发展权力,这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固然有利,但也导致了地方日益坐大,而江东的吴王刘濞便是乘着这宽松政策的春风,一日日强大起来的。

吴王刘濞是汉高祖刘邦二哥刘仲的儿子。刘仲这家伙,是个臭名昭著的逃跑王爷,当年刘邦封他做代王,要他去抵抗匈奴,结果这家伙一遇到匈奴铁骑就吓破了胆,竟丢下大军独自偷溜了回来。这事不仅让刘邦大为恼火而撤了他的王位,也让他素有大志的儿子刘濞深感丢脸,为了挽回父亲的名誉,刘濞自告奋勇跟随刘邦平定英布之乱,并拼死奋战,立下大功。此时荆王刘贾已被英布所杀,又无子孙可以袭封,刘邦于是将刘贾这块地盘交给刘濞管理,王江东三郡共五十三县。地盘仅次于刘邦长子齐王刘肥所封七十二城,是为诸侯中第二大国。

可是,任命刚下,刘邦就后悔了。

原来,刘邦和很多秦汉人一样,也拥有预知未来的看相本领。他回头仔细研究了一下刘濞的容貌,发现他面有反相,顿时大惊失色,但丹书铁券都送出去了,君无戏言,刘邦也反悔不得,无奈只好拍了拍刘濞的背,警告他道:“汉后五十年东南有乱者,可是汝邪?然天下刘姓为一家也,慎无反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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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濞闻言大惊,赶紧磕头表示自己绝对不可能造反,誓死捍卫刘氏江山,当然他后来食言了。

说实话,我觉得史书中这段记载有点不靠谱。关键是司马迁把刘邦夸的太神了,不仅把反叛的人说中了,还把反叛的时间也说准了,真看得那么准的话,以他的性格,也绝对不会心存侥幸的。

当然,抛却夸张的成分,刘邦对刘濞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。江东吴地,本就是刘邦死敌项羽的发家之处,这里老百姓对汉朝有没有感情且不说,但对项羽肯定拥有无比的同情与敬仰,再加上吴地自古民风彪悍,结结实实一个火药桶子,只要有人带头煽动,肯定会有不明真相的群众跟风造反,到时候事情可就麻烦了。

刘邦猜的没错。果然,四十多年后,事情大条了,刘濞在六十多岁的高龄,竟忽然起兵造反,而且不止是他一个,半个天下的诸侯王突然变成火药桶,并居然被同时引燃,集体爆炸,史称“七国之乱”。

不过话说回来,火药桶这么快被引爆,点燃火信者却不能全算在刘濞头上。刘邦的儿子汉文帝和孙子汉景帝,至少要负百分之五十的责任。

事情的源起,在“七国之乱”前二十余年。那时,汉景帝还是个少年太子,年纪最多十三四岁,性子冲动,活脱脱莽撞人一个。一次,吴王刘濞的太子刘贤来长安朝拜,完事儿了就常常和刘启泡在一起玩儿,那时候少年们也没有什么电子产品,平常的娱乐除了打猎,就是喝酒博戏,结果有一次,也许是都喝醉了,两人竟为一步棋争执起来,先是对骂,然后开始互相推搡,最后竟动起手来。

图:汉代桌游六博

那刘启本就是个天生吃不得半点亏的人,再加上喝了点酒,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抄起石制棋盘,照着刘贤脑袋就是一下子。刘贤的脑袋可不是花岗岩,哪里经得起这样砸,结果当场脑浆迸射,扑地气绝。

冲动是魔鬼啊,一子之争,竟然引发了一场血案,不过刘启虽然粗暴狠毒,倒也算耿直,坏事他做就做了,并不打算抵赖狡辩,更不会随便找个替死鬼顶罪,他杀完人后,便丢了棋盘,径直跑去找皇帝老爹自首。刘恒虽是一个不错的皇帝,但毕竟护犊子,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种屁话不过说说而已,真要判宝贝儿子一个过失杀人罪去吃牢饭,那是不可能的(注2)。于是刘启这个汉朝太子照做,刘贤这个吴国太子人白死,文帝只是派人把那具惨不忍睹的尸体送回吴国去,要刘濞埋了算数。

没有想到吧,堂堂皇皇的文景之治中,原来竟隐藏了如此多阴暗的角落。汉文帝刘恒,这位后人甚为推崇的所谓明君,其实也不过一私情泛滥的庸人而已。史书还记载,刘恒生活甚是简朴,从不铺张浪费,在他当政的23年间,“宫室苑囿、车骑服御,无所增益”,一座花费一百万钱的露台都不舍得修,甚至就连自己宫里的女人,衣裙都不许拖长了,能省一点布料算一点;但一转身,竟不惜赏赐数十亿钱(几乎相当于整个汉朝一年的财政收入)给自己的男宠邓通,甚至还送了座铜山给他,让他想要多少钱就自己造。

图:质量极佳的邓通半两钱,至今仍是钱币收藏家的挚爱

“汉文虽爱露台之产,邓氏之钱布于天下。”这可真是一个充满了悲讽感的笑话。

史书还讲,文帝修建霸陵,皆以瓦器,不用金、银、铜、锡装饰,且利用地势依山开凿,不另兴建高大的坟堆。可事实上,霸陵在史书中曾三次被盗掘,特别是在晋建兴年间,有人盗掘了霸陵后,竟“多获珍宝”,以致当时的晋愍帝都大为惊叹:“汉陵中物何乃多邪!”手下回答说:汉天子即位一年而为陵,天下贡赋三分之,一供宗庙,一供宾客,一充山陵;霸陵在诸陵中已经算是很简朴了,却还要遭到盗掘,“亦百世之诫也”。另外明朝时霸陵曾因秋季灞水冲激,被冲出五百余片石板,可推测汉文帝仍然坚持以石为棺椁,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厚葬其中,随葬“皆以瓦器”并非事实。总之,文帝虽有大俭之名,但有大奢之实,其心理行为的矛盾十分怪异,这显然是一位双面帝王。

另外,据史书记载,刘恒在入京称帝之前,他的代王王后便已死了,及刘恒入京为帝,不及两个月,代王王后的四个儿子便相继病死。而恰巧就在这个时候,功臣们请刘恒早立太子,既然这四个嫡子恰巧都死了,那么就立庶长子刘启(窦姬之子)为太子吧,刘恒说我自己的皇帝位子都没坐热,咋能这么快就定自己的儿子做接班人呢?于是又假模假式的推让了三次,当然最后还是答应了,并给天下所有家庭的嫡子每人都升一级爵位以为庆贺。这位刘启就是日后的汉景帝。

在吕后掌政的十几年间,每位刘氏子弟几乎都被迫与吕氏女结为姻亲,刘恒应也无法例外。所以,这位刘恒正妻应为吕氏女,她恰巧死在刘恒称帝之前,而她的四个儿子又恰巧都死在刘恒称帝后短短两个月内,而且一死刘恒就马上得立太子,真的是很恰巧啊。

年纪轻轻就生了四个儿子,这说明刘恒与吕氏女的感情还是不错的,但在皇位面前,爱情,亲情,父子情,全都可以抛下!!

细思极恐。

李世民望尘莫及。

图:昨天考古刚刚确定了江村大墓为汉文帝霸陵的真正位置

事实上,被史书夸上天的“文景之治”也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美。当时赋税是很轻,天下也太平,但在轻税与放任自流的经济政策下,真正得益的却是富豪与权贵,他们官商勾结,兼并成风,他们还私自发行货币,垄断盐铁生产,买官,买爵,蓄奴,花钱免罪,放高利贷……以至贫富分化,社会风气极其败坏(见贾谊奏疏)。文帝初期,列侯与诸侯王及他们的母亲妻儿,还有二千石以上的政府高官,甚至可以随意逮捕平民!至于世人称道之文景田租低税率(注3),那也不是表面那么简单;首先,汉朝的赋税里田租只是小头,更大头的还有献费(给皇帝的贡赋)、口赋(人头税)、刍稿税(牧草与秸秆税)、户赋(按户征收)、訾税(财产税)、更赋(以纳钱代更役的赋税)及其他杂税。这边收少了,那边再补回来,平白赚了仁政之名,岂不美哉?所以《汉书 食货志》上说:“汉氏减轻田租,三十而税一,常有更赋,罢癃(老弱病残)咸出……厥名三十税一,实什税五也。”

哈哈,好一个文景之治!

在每一个被治世阳光普照的天下,都有一帮被晒干了的小民。

图:霸陵陶俑

一次,有个老百姓偷了高祖祭庙(高庙)座前的玉环,刘恒为成就自己的孝名,竟要加重刑罚,诛灭那人三族(注4),好在廷尉张释之秉公持法极力劝阻,刘恒这才同意将那人斩首了事(注5),还因此获得了个从谏如流、轻刑善政的好名声。

小民惨,官吏也好不到哪儿去。云中太守魏尚,扎根边疆,对抗匈奴,出生入死,战功赫赫,却仅仅因为上报的杀敌数字与上交的敌人首级差了六个,就被下狱削爵,罚作苦力。帝国刻薄寡恩,竟以至于此,更讽刺的是,比起景帝武帝,文帝还算仁厚的。

至于历史教科书上所称道的废除肉刑(伤残肢体之刑),也没那么光彩耀人,因为汉文帝废肉刑后,却将砍右脚的肉刑改成死刑,将砍左脚的肉刑改成打五百板子,实际上死的人更多了,而打板子虽然保住了罪犯的腿,但人基本上打不满数目就被打死了,实际上只是赏你个全尸。所以《汉书 刑法志》载张苍、冯敬上书称汉文帝废肉刑“外有轻刑之名,内实杀人。”这可不是夸张,要知道,就算是暴秦的“笞刑”,也不过几十下板子,除了“熟笞”算是情节严重要加刑,那也是打满一百下就到了顶点。因为超过一百板子,就真的有可能打死人;五百板子,那几乎要打成肉饼了。结果,这一废除肉刑的“仁政”,却让罪犯遭击打致死者“岁以万数”(《通典 刑法六》),以至于“当此之时,民皆思复肉刑。”(东汉崔寔《政论》)老百姓甚至很想恢复肉刑了,真是讽刺啊!最后,就连汉文帝的儿子汉景帝都看不下去,即位后便下诏说:“加笞与重罪无异,幸而不死,不可为人。”于是一路将笞刑减为一百到两百下,但即便如此,这一两百板子仍能打得你生活不能自理,故“酷吏犹以为威”,小民们仍然对此怕个半死。

图:促使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天下名医淳于意父女

大概皇帝本就是这世上最肮脏的职业罢,所以相对而言,刘恒已算是最开明最仁慈最有吃相的一个了,至少,他对自己的名誉与身后评价相当在意(注6)。所以,虽然有时候他言行不一,伪善装逼是个双面人,但因他长期在边地太原做代王,亲眼目睹秦末战乱留下的荒残景象,所以一生惜民力,懂克制,有底线,仍可以说是千古无二的明君仁主,就算是装,人家装了一辈子,这也难能可贵。

事实上,汉文帝所创的选举制、赦宥制、纳言制以及亲耕籍田、开放鼓励民营经济等汉初制度,都是开创历史的开明善政。而他废除连坐法,改易关中“告讦之俗”,设立五等刑期等(注7),也是对商鞅秦制的一次伟大开明改造。还有他所奉行的财政紧缩政策,更是中华帝国集权政治的一个奇迹,在中国历史上,没有一个时代,能像文帝统治期这样,用这么少的国防开支与行政成本,维持一个这么大的集权帝国(注8)!我们现代人见惯了自由民主文明,或许不觉得如何,只有身处其中之人,才能真正了解他的伟大。

所以,司马迁夸汉文帝“德至盛也”,班固也对他大唱赞歌“呜呼,仁哉!”曾国藩等人甚至说“其德为三代后仅见之贤主”。

这人就怕比,来个稍微仁厚简朴点儿的不容易,那还不得使劲多上点谀词,否则后世的皇帝哪儿还有动力稍微控制一下自己。其实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容易满足的,只要统治者知道克制一点,少折腾一点,向来拥有超强忍耐力的中国人民就能送给你们一个治世乃至盛世!

注2:因汉文帝子嗣较少,除了不受宠的代王刘参,其他活到成年的儿子就只有汉景帝刘启与梁孝王刘武两个,所以不免对他们过于纵容,就连给太子请的太傅也是石奋这种老好人,导致刘启越来越骄纵,有次还带着弟弟刘武一起在司马门飙车(依汉律《宫卫令》,除了皇帝,无论谁通过司马门都得下车下马),结果被时任公车令的张释之当场逮捕。这事儿可大大小,三国时曹植便是因此而彻底失去了争夺世子的资格。当然,汉文帝比曹操更加护犊子,刘启很快就被特赦出狱,未受到任何惩罚,且也未因此影响其储君之位。 注3:先秦时期田租一般为十税一,高祖时期降为十五税一,文帝即位后第二年降为三十税一,中间甚至还有十一年不收田税,直到景帝即位后,才又恢复为三十税一。 注4:夷三族之罪,早在高后元年便已废除,故文帝此举,乃以皇帝权威擅改法律,故张释之拼死谏诤。 注5:反观汉景帝时,宠臣晁错为了出行方便,竟然凿穿了太上皇庙(祭祀高祖的父亲刘太公的庙)的围墙,更加大逆不道,但汉景帝只是批评两句了事。看来,秦制帝国虽用法苛刻,但皇帝与权贵并不受此约束,百姓在他们眼里不过是草芥罢了。就连汉文景这样在历史上有名的明君都是如此,其他皇帝就更别说了。张释之所言(“法者,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”)虽然很好听,但在秦制帝国中是注定无法实现的。 注6:汉文帝对自己“身前身后名”如此看重,与他皇位合法性不足有关。毕竟,他是外藩入继、叔夺侄位,无论怎么说都是得国不正;所以他必须将自己塑造成一个道德楷模与天下臣民的施惠者。所以“文景之治”,实质是一个政治暴发户的救赎之路,一个杀妻杀子杀侄杀弟者的救赎之旅。 注7:秦律无刑期,全是无期徒刑,且代代相传,子子孙孙都是臣隶;只有上缴大量罚金才能赎刑。 注8:当然,这种大国家、小政府的奇迹只有在大灾大乱之后才可能出现;如前所述,随着经济的发展,地方豪强凭借政策优惠占据权力真空而逐渐坐大,导致越来越严重的土地兼并与贫富差距等社会问题,这时候汉王朝又会出来收紧管控与民争利。中国几千年历史(甚至整个世界历史),便是在这一文一武、一张一弛中曲折前进。

汉匈河西之战,霍去病大胜,并一举收降了浑邪与休屠部众近十万。这也很正常,匈奴人生性崇尚武力,信奉强者,为此他们甚至愿意匍匐在英雄的脚下,卑躬屈膝,心甘如饴。

于是,霍去病好整以暇,率领汉军与十万匈奴部众浩浩荡荡渡过黄河,南归长安。如此大规模的异族降汉,举世罕见,天下为之震动。

而最震动的却是大司农郑当时,这么多匈奴降众,衣食住用加赏赐,那又得花钱如流水了,管家难为也,大帝国的管家愈加难为。

果然,汉武帝一声令下,在民间征调了两万辆马车(此举对民间造成了极大的骚扰),组成浩浩荡荡的欢迎队伍,迎接来降胡人,并沿途供给衣食,以展国威,迎回来后又拼了命的赏,益封霍去病一千七百户(注1),封浑邪王万户为漯阴侯,并封其小王呼毒尼为下摩侯,雁疪为辉渠侯,禽黎为河綦侯,大当户调虽为常乐侯……前前后后共封赏了三十二个匈奴小王及其部众,数十亿的铜钱就这么甩出去了,连同汉军的有功将士,这一年刘彻总计花了一百多亿钱,相当于汉朝两年多的财政收入,之前卖爵所得三十多亿钱居然根本不够用,败家子啊!

所以当时大臣汲黯就说:“匈奴畔其主而降汉,何至令天下骚动,罢敝中国而以事夷狄之人乎!又虚府库赏赐,发良民侍养,譬若奉骄子。臣窃为陛下不取也。”但汉武帝不仅不听,还在几个月后以小错将汲黯免官。这就是独裁帝王的通病,好大喜功爱面子,对外极其大方,对内聚敛无度,一将功成万骨枯,一国功成万民苦。

后世历史学家钱穆也评价说:“中国以优势的人力和财力,对付文化较低、政治组织较松的匈奴,采用主力击破的攻势,自比畏葸自守为胜。汉武帝挞伐匈奴并不误,唯惜武帝内政方面有种种不需要的浪费,所以匈奴虽败,而中国亦疲,故为后人所不满。”

然而刘彻却认为这一切都是值得的,只要为了帝国的扩张与荣耀,该花的钱就得花,砸锅卖铁也要花,国库里没钱了不要紧,从朕的小金库里出(注2),再穷不能穷将士,再苦不能苦降胡。只有这样,才能让更多的将士甘心效死,才能让更多的胡人归附大汉,等到匈奴单于伊稚斜众叛亲离末日来临之际,这才叫做功德圆满。正如汉朝学者扬雄所言:“且夫前世岂乐倾无量之费,役无罪之人,快心狼望之北哉?以为不壹劳者不久佚,不暂费者不永宁,是以忍百万之师以摧饿虎之喙,运府库之财填卢山之壑而不悔也。”

不久,武帝又下令,将这数万匈奴降者分成五部,分散安置在汉朝五个西部边郡(陇西郡,北地郡,上郡,朔方郡,五原郡)以北的塞外,因其故俗,称五属国,以为大汉西北屏藩,并设属国都尉,负责管理。属国都尉既是便郡太守的军事助手,同时又接受中央的典属国的领导。后来,这些匈奴人与汉人渐渐融合,十六国时期在河西一带颇为活跃。

投降的匈奴人反倒成了守卫汉朝边塞的铜墙铁壁,这样一来,北地以西的边郡驻兵就可以适当减少了,于是各郡次年就裁减了近一半兵员,大量节省了边郡军费开支。晁错《言兵事疏》曾经说过:“以蛮夷攻蛮夷,中国之形也。”但当时乃汉文帝时,时机并不成熟,直到四十多年后汉武帝才将其实现。看来刘彻也并非一光会烧钱的败家子儿,人家是真有深谋远虑。

图:汉武帝的扩张

另外刘彻霍去病此次大动作,也使得自金城(今甘肃兰州)、河西,直到盐泽(又称蒲昌海,西去玉门、阳关三百余里,即今新疆罗布泊)广袤达十五万平方公里的大草原成为一片真空地带,匈奴的势力几乎绝迹,通往西域的大门被完全打开。由此,汉武帝开发河西沟通中亚的伟大战略正式展开。六年后,汉帝国在祁连山下设立酒泉、武威二郡,并将一部分汉人迁徙到此地,再四年,又设张掖、敦煌二郡。又三年,汉朝的长城一直修到了玉门关(汉武帝置。因西域输入玉石取道于此而得名,故址在今甘肃敦煌西北小方盘城),史称“西塞”。这样一路向西,等到四十余年后汉宣帝时,整个西域三十六国便全部成了汉朝的藩属,横贯欧亚惠泽千年的丝绸之路自此畅通无阻(注3)。

正所谓犁其庭,扫其闾,郡县而置之,则云彻席卷,后无余灾也。如此,匈奴折翅伤翼,失援不振,末日不久矣。显然,汉武帝对于河西乃至西域的经营,超越了秦始皇南攻北守的长城战略,站在前人的肩膀上,刘彻的目光无远弗届。

看来汉朝的对外扩张战略很简单,就是两个字,殖民。说到殖民移民,国人常常想到的是西方之大航海或者美国之拓荒史,其实中国人几千年来何曾断过移民大开发,就算到了近现代,中国人的耕地与城市仍一直在往蒙古草原、东北森林与新疆荒漠中挺进,开垦无止境。

而霍去病一身孤胆得四郡,再次创造了传奇,也让刘彻感到很争气,爱他简直超过了自己的儿子,武帝有时候甚至想,要是霍去病是朕的儿子就好了,朕一定培养他成为古今天下第一雄才大略的帝王。

但是很可惜,霍去病投错了胎,他最多只能向古今天下第一的战神发展。于是武帝便找机会要他多学学孙吴兵法,在实践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素养,最好自己也能写本兵书出来。大丈夫不仅要做名将,还要做个军事家。

然而霍去病对此却毫不为然,竟冷哼一声,傲然道:“顾方略何如耳,不至学古兵法。”

面对堂堂汉武大帝的谆谆教诲,还敢嗤之以鼻的,这世上恐怕也只有霍去病了。

然而,武帝听了这话不仅不生气,反而很开心,没办法,他就是喜欢这个目空一切的小子。

宋代军事理论家何去非尝言:“法有定论,而兵无常形。守一定之书,而应无穷之敌,则胜负之数戾矣。”古之战,是在山地平原;今之战,是在草原大漠。地形不同,对手不同,如果再拘泥于古兵法,那就是纸上谈兵了。新形势下需要新的作战方略,在战争领域内,理论永远是苍白的,只有丰富的战争实践才最重要。霍去病是个明白人,所以不学兵法,显然又是一个类似于项羽的天才人物。正所谓“运奇合变,既胜而不以语人,则人亦莫知其所以然者。”只可惜他活的太短,没有将自己的战争实践著作成书流传后世,否则中国的骑兵战术体系,必会有更加长足的发展,总不至于处处落后于北方胡虏。

武帝真的很欣赏这样的霍去病,于是又特意命人给他建了座大宅院。完工后就让他去看看满意否。谁知霍去病根本不去看,一口就给拒绝了。他虽生于绮罗,视之为理所当然,但并不沉溺此中,否则他待在长安享福就好,又何必将青春韶华付诸塞外的风霜,去打什么匈奴人?

所以当武帝问他原因时,霍去病只回答了一句话:“匈奴未灭,无以家为也!”

霍去病为人少言不泄,有气敢任。他的话从来不多,但字字句句斩钉截铁——有这建大宅子的钱,充当军费打匈奴不香吗?对霍去病来说,有所得只是低级快乐,有所求才是高级快乐,而他的“所求”就在于平灭匈奴,而不是长安的富贵温柔乡。只要使命未达,草原不空,宅邸再大再豪华,也留不住他。留不住他的人,更留不住他的心。也许,如果上天不要那么快收走他,让他多活哪怕二十年,匈奴会真的被他灭掉,而无须等到八十年后的陈汤。

总之,这话旁人说是吹牛皮。霍去病说却足以振奋天下,它不仅振奋了武帝,振奋了群臣,并长长久久,振奋了千年来的中华热血男儿,它甚至振奋了整个中华民族奋发向上,自强不息。从此每当胡氛嚣张,民族危亡,中国总有仁人志士想起这句话,站起来,冲上前,因公忘私,舍生忘死,万众一心怒吼前行,用血肉与生命去驱逐胡虏,护卫家园。国破家亡也罢,山河碎裂也罢,只要有这种精神在,中国就永远不会亡。

有的人洋洋洒洒长篇大论,却听者昏昏入睡,有催眠之奇效;可霍去病只说了短短九个字,却听得叫人血脉贲张,灵魂向上。

注1:至此,霍去病封户数达到一万零三百户,与卫青同为万户侯。 注2:据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而胡降者皆衣食县官,县官不给,天子乃损膳,解乘舆駟,出御府禁藏以赡之。” 注:3:研究发现,亚欧大草原(从今中国山西省至今维也纳城郊)的传播速度远高于南面的农耕地区。所以,从某个方面来说,中国人乃至整个世界人民都要感谢霍去病,这位19岁的小将,在短短一年内,便为东西各大文明的两千年交汇奠基。直到现在,一带一路,仍将持续为全球发展提供增长引擎与新机遇。霍小将,名垂千古,功莫大焉!

公元前484年,吴王夫差杀死了反对他北上称霸的重臣伍子胥后,开始毫无掣肘的面向北方,轻舞飞扬。

首先,公元前482年,夫差在完工了中国第一条大运河邗沟,沟通了长江与淮水之后,又广征民工开挖了第二条运河,东起泗水南岸的湖陵(今山东鱼台县北),西到与黄河汊道济水相连的菏泽,将泗水与济水连成了一片。因其运河水源来自菏泽,故称菏水。

由于泗、济两水相距并不远,所以这个工程很快就完工了。加上吴国之前修建的邗沟,夫差等于是将江、淮、河、济这“四渎”(注1)全给贯通了,这样一来,整个黄淮平原就成为了一个巨大的交通水运网,在主观上,这是吴国北上称霸的必由之路,但在客观上,却成就了在这个交通网中心的陶邑的繁荣,陶邑即今山东定陶,本是宋国一个无足轻重之地,却如同今日之深圳般在十年时间内一跃而成天下的经济中心,可称得上是我国古代一大经济奇迹。传说公元前473年越灭吴后,范蠡便“乘扁舟浮于江湖”至陶为朱公,凭借智谋与陶的特区位置,成为天下首富。

扯远了,总之,运河完工后,吴国北上的水路就畅通无阻了,于是就在这公元前482年的夏天,雄心勃勃的吴王夫差正式率大军沿邗沟、荷水北上,经过宋、鲁二国的地界,去参加在黄池(今河南封丘县南)举行的诸侯盟会,觅机抢班夺权,与晋定公争夺天下武林盟主之位。

晋国是春秋老牌列强,在中原武林盟主这个位子上也坐了数百年了,实力非同小可,夫差不敢掉以轻心,所以带了全国精兵北上,只留下太子友、王子地、王孙弥庸、寿於姚等率不到一万吴军留守国都姑苏。

这个荒谬而不顾后果的军事行动马上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,且不说越国在后方虎视眈眈,如今吴国刚刚度过饥荒,百姓疲敝,且适逢盛夏,谷物还没有成熟,此时用兵,若有拖延,耽误了秋收,那可就惨了。

可是谁都不敢在这个当口批评夫差的错误路线,伍子胥的死把大家的棱角全磨光了。

没人站出来,太子友也只好自己出马了,老子再凶,也不至于凶到杀儿子吧!

但为了保险起见,太子友还是选择了一个比较委婉的进谏方式,通过一个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”的寓言,暗指夫差这支螳螂要小心句践这支黄雀。

这个故事其实并不新鲜,一百年前楚国名相孙叔敖早就跟楚庄王讲过了(韩婴·《韩诗外传》卷十),当时楚庄王听了孙叔敖的劝谏,而没有在准备尚未充分的情况下攻打晋国。

可夫差不是楚庄王,他没有楚庄王那么虚心,更没有楚庄王的远见,他没有接受太子友的劝谏,而是一意孤行,非要冒险去尝尝当中原霸主的滋味。

于是,夫差迎着一片朝阳兴高采烈的来到了黄池,广发英雄贴,举办天下武林大会。

黄池这个地方老有名了,周朝的传奇人物超级旅行家周穆王就曾经在这里开过party,还专门为其写了一首原创歌曲:“黄之池,其马喷沙,皇人威仪。黄之泽,其马喷玉,皇人受谷。”黄池之名,便源于此。

图:周穆王巡游

黄池在这之前也举办过两届诸侯盟会,盟主都是晋国人,一个是曾与楚庄王争霸天下的晋景公,一个是晋国当前国君晋定公的爷爷晋昭公。

看来这是个开大会的好地方。古龙先生的武侠小说《名剑风流》,也将这里作为召开武林大会的好地方。

如果你觉得武林盟主太逊,咱们还可以搬个皇帝出来,宋太祖赵匡胤就是在这里被“强逼”着当了皇帝,黄袍加身的。

看来这是一个代表权力的好地方。

夫差就是要在这个著名的好地方登上他的人生巅峰,想想,就觉得开心。

可惜他的如意算盘并没那么好打,第一个不答应的就是现任盟主晋定公。

自当年晋景公派巫臣出使吴国,联合吴国对付楚国,晋吴已结盟近百年,从来都是晋国做老大哥,如今吴国竟想爬到晋国的头上来,这怎么行呢?晋定公表示:“晋国当诸侯伯主已经好多年了,现在轻易更改,我不要面子的么?”

吴王夫差派大夫王孙雒说:“不对,在周王室中,我们吴国才是长房,应该由我们主盟。”(注2)

晋国人还是不答应,双方相持不下,吵了十几天,都没结果。

屋漏偏遭连夜雨,夫差正在为争盟一事郁闷,更郁闷的事情从后方老窝传了过来——说越兵已趁此机会偷袭吴境,太子阵亡,姑苏台被焚,国都危在旦夕。

晴天霹雳!

“怎么办?”夫差看着群臣,眼光定格在伯嚭的身上。

伯嚭低头不语,面如土色。

王孙雒突地站了起来,大声道:“如今之计,当先杀了从姑苏来的七个使者,封锁消息!”

夫差阴沉着脸,口中只吐出五个字:“杀!现在就杀!”

几个亲军一拥而上,将这七个可怜的倒霉鬼当场杀死。

王孙雒忙命亲兵将尸体悄悄处理干净,这时夫差又补了一句:“此七人在此所言,敢泄露者杀无赦!”

群臣伏地,颤栗无语。

夫差此时再不信任伯嚭,转身对王孙雒说道:“句践不讲信用,趁寡人不在就捣乱。你说,寡人要不要赶紧回去?”

王孙雒道:“不能回去。我们要是就这么走了,诸侯们马上就会发现我们后方的危机,说不定还会和越国夹攻我们!”

“那我们就留下来,姑且让晋国来当盟主,尽快解决这里的事儿?”

“更加不可。晋国人当了盟主,我们的行程就要听命于他们,待久了夜长梦多,姑苏城必将不保!”

“那怎么办?”

“留下来争夺盟主之位!然后以霸主之威立刻回师,反击越军。如此,事情或许还有转机。”

“可是晋国人寸步不让,奈何?”

“事在危急,容不得片刻犹豫。请大王立刻下令全军厉兵秣马,连夜向晋国人挑战。晋国人嘴巴虽硬,其实很怕死,咱们只要摆出拼命的架势,不怕他们不乖乖就范。这就叫,置之死地而后生!”

夫差同意,于是在这一天(7月4日)黄昏时发布命令,让士卒饱餐一顿。等到半夜,亲选三万最精锐的吴国勇士,勒马衔枚,举着火把,连夜行军。三万吴军,每人右手持短剑,左手持犀牛皮大盾,结成庞大的步兵方阵,向前推进,景象极其壮观。

据先秦史书《国语》记载,吴国这支天下闻名的步兵方阵有着极其先进而规范的布阵方式,颇可以与同时期的雅典长矛步兵方阵相媲美:

三万步兵分为三个万人方阵,每个万人方阵共一百行,每行一百人。每行的排头有一名指挥官,名为“官师”(相当于士一级的军官),一手抱着用于指挥的金铎,另一手捧着所属士兵的名册。每十行再由一名下大夫率领,一手捧兵书,一手拿鼓槌,立在战车上负责击鼓指挥进攻。每万人方阵则由一将军率领,其配备和下大夫相同,只是旌旗样式规格更高一些。

再看武器装备,中军一万将士穿白色战袍,披白色盔甲,树白色旌旗,带着白色羽毛制作的箭,一望无际,如开满百色花的茅草地,吴王夫差持钺中立;左军一万将士穿红色战袍,披红色盔甲,树红色旌旗,带着红色羽毛制作的箭,一望无际,如熊熊燃烧的火焰;右军一万将士穿黑色战袍,披黑色盔甲,树黑色旌旗,带着黑色羽毛制作的箭,一望无际,如同乌云盖顶,黑压压一片,好不壮观!

由于红甲吴军望之如火,白甲吴军望之如荼(开满白色花的茅草地),“如火如荼”这个成语就此诞生了。这也是中国史书上明确记载的关于全军统一制式着装的最早记录。由于春秋时代的军队大多还是贵族私兵联军,各国军队主要还是靠“徽章”来辨识敌我。所谓“徽”,就是挂在肩膀上类似羽毛的装饰物;而“章”则是绘制在甲胄或旗帜上的家族(或城邑)图标。这些方法虽然成本低廉,但识别过于复杂,所以吴军首开统一建制统一着装之先河,既方便部队辨识敌我,还能在视觉上震慑住对手,让敌兵产生出一种如临山岳之感,从而士气受阻;己方的士兵则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出一种认同感与自豪感,士气得到提振。

果然,当这三万气势如虹的吴军在鸡鸣时分来到晋军营前,金鼓齐鸣,摇旗呐喊,一时间,四野如火如荼,音浪惊天动地,晋军全都被吓坏了。

搞什么东东,吴国人在开摇滚演唱会吗?哎呀不是,他们要杀过来啦!有人赶紧飞报晋国上卿赵鞅,赵鞅一看这阵势,笑了:吴军这分明不是进攻阵型,只是检阅阵型啊!人家就是显摆一下自己军制先进,装备领先罢了!不过,吴军确实土豪,暂时不要和他们硬顶为好,于是命令全军关好辕门,坚守营垒,同时派大夫董褐去吴军指挥部问问到底啥情况。董褐刚到营门口,就被绑了押到夫差面前。董褐强自镇定,说道:“你们到底想干什么!”

夫差亲自回答说:“周天子派使者到吴国说,眼下王室衰微,没诸侯进贡,日子过得紧巴巴,所以让寡人日夜兼程,前来主持盟会,以团结诸侯,共同为天子解忧排难。可是晋君却违背了天子的命令,不讲长幼的礼节,欺压诸侯,破坏团结,致使盟会迟迟不能举行,而让寡人被天下人耻笑。所以寡人特地一大早跑来,在贵军军营外面听取您的决定,从与不从,就在今日见个分晓吧!”

说完,夫差把自己的六个亲信侍卫叫进军帐,说:“董大夫是贵客,你们怎能对他如此怠慢?这样吧,你们砍了自己,向董大夫赔罪吧!”

侍卫首领少司马兹大声喊:“幸何如之!”说着六人齐齐亮剑,就在董褐的眼前刎颈自尽!!

六颗热血喷涌的人头顷刻间滚落在董褐席前。

董褐被溅了满头满脸的鲜血,吓的落荒而逃——

不可理喻,不可理喻,吴国人,统统都是疯子,疯子!

董褐惊魂未定,回到晋营,将夫差的话如实汇报给晋定公,又跟赵鞅说:“贵族的脸色通常都是白里透红与众不同的,可是吴王虽嘴巴上强硬,还恐吓我,但脸色却灰不溜秋很难看,一幅忧心忡忡的样子。或许越军已经攻入了吴国?俗话说狗急乱咬人,咱们还是不要惹这条疯狗为好,不就是一个盟主的虚名吗?让给他好了!”

前几年,越国与晋国早通过使者有了默契,董褐如此猜测,也确有几分道理,赵鞅点头道:“你说的是没错,只是就这么便宜了他,咱们晋国岂不是很没面子!”

图:赵国崛起的奠基者赵简子赵鞅

董褐道:“当然不能就这么白白答应他,至少要让他去掉那可恶的‘王’号。吴国小小蛮族,凭什么称王。”

赵鞅点头,又派董褐去跟夫差交涉:“在姬姓诸侯中,确实贵国先祖的辈分最高,寡君可以做出让步,让您来当这个盟主。只是天子给贵国的正式爵位是‘伯’,可您却僭越礼制称了‘王’。你们吴国是王,那周王是什么?周室难道能有两个王吗?”

“贵主是要寡人放弃王号么?”

“正是,咱们双方各退一步。只要您肯放弃王号,而以吴公自称,我们晋国就答应让您先歃血,主持盟会,否则免谈!”

夫差理亏,只得答应晋国的条件,退兵回营。第二天七月六日,夫差与诸侯正式会盟,宣布放弃王号,称“公”,先歃血,晋定公称“侯”,排在第二,其他大小诸侯依序盟誓,总算是把事情给了结了。

之后,夫差又派大夫王孙苟向周天子报功,周天子称吴王夫差为伯父,说他德行伟大,并祝他健康长寿,算是正式承认其诸侯霸主地位。

吴王夫差总算是在形式上摆脱了南方蛮夷的身份,得尝所愿弄到了“武林盟主”的威名,收兵回国。

可这个虚名又有什么用呢?为了它付出这么大的代价,值得吗?

当然不值得,表面上看夫差当了霸主,风光无比,其实他的处境非常危险:此时此刻,越国正在吴国境内大肆抢掠粮食、财货、子民,把这些年贡献给吴国的东西连本带利收了回去,至此,吴国元气大伤,国力倒退了好几十年。更糟糕的是,吴军远赴千里争霸,所有粮草辎重都要靠邗沟、荷水两条运河从吴国本土源源不断运来,而今这两条河道均已被越军封锁,十几万大军得不到后勤补给,吃什么,喝什么,都是大问题。

本来,按照《孙子兵法》“取用于国,因粮于敌”的策略,吴军应该在回程时沿途大肆抢掠鲁、宋等小国,但夫差刚做上霸主,不好意思做得这么过,只好忝着脸皮向鲁国人讨要粮食。

鲁国是常年向吴国交保护费的,黄池之会时也甘陪末座,但现在见吴人有难,竟落井下石,百般推托不肯给。好在吴国有一个叫申叔仪的大夫,和鲁国大夫公孙有山是旧相识,夫差便派他去公孙有山氏那里乞粮,希望他能看在过去的情分上帮兄弟一把。

申叔仪见了公孙有山,深情的唱道:“佩玉蕊兮,余无所击之。旨酒一盛兮,余与褐之父睨之。”意思是:佩玉垂下来啊,我没有地方系住;甜酒一杯啊,我和贫苦的老头斜视着流口水。”

公孙有山很想帮好朋友,却又怕擅自借粮被上司责罚,便说:“细粮已经没了,粗粮还有一些。这样吧,今晚你偷偷登上首山,大声喊‘庚癸!’就会有人来给你送来粮食了。”

解释一下,庚者,西方也,主谷;癸者,北方也,主水。以此作为借粮的接头暗号,这也是历史上头一遭了。此后,在汉语中,便将向人告贷称为"庚癸之呼",又称同意告贷为"庚癸诺"。

吴国人总算是有了点粗粮填饱肚子,接着往南走。还没到宋国,粮草又不够用了,越国被偷袭的消息也不可避免的传播开来,导致大批军士饿死逃亡,这下夫差再也受不了了,刚好这次宋国没来参加黄池之会,正好教训一下他们,同时抢他们的粮食,提吴军的士气,也好渡过这个难关。

可太宰伯嚭担心老家的老婆孩子金银财宝,说:“打是可以打一打,只是咱们不能在那里久留,拖下去姑苏城可要守不住了!”

废话,你以为夫差不挂念宫里的心肝美人儿西施吗?

于是,夫差派王孙雒和勇获(勇获,吴国大夫,本为岭南越人)率步兵攻入宋境,在郊外大肆抢掠一番,又一把火烧了宋国国都北面的外城作为恫吓,然后退兵,急急往吴国老家赶!

此时的吴国,已被越军蹂躏数月了,除国都姑苏外其他地方的财富、粮食已被越国人一掠而空——吴国人从前老是劫掠其他国家:楚国郢都、越国会稽、还有最近的宋国——可是如今,这个报应也降临到了他们身上。

贪心不足蛇吞象。吴国扩张太快,战线太长,是它迅速崛起而又迅速衰亡的根源,所谓数战则民疲,数胜则主骄,以骄主使罢民,而国不亡者,天下鲜矣。不管多么强大的国家,都无法经受这么频繁的战争与扩张。强似从前的晋文楚庄都不敢如此,更何况是基础还不甚稳固的吴国。国虽大,好战必亡。其实,所有强大的帝国在走上军国主义道路后,都无法避免昙花一现的结局,秦帝国、波斯帝国、马其顿帝国、隋帝国、元帝国,莫不如是。

历史告诉我们,一个领导人,没有雄心壮志并不可怕,只怕对形势的误判。而夫差的历史教训,也警醒了无数后世统治者,比如西汉贾谊就曾借《鵩鸟赋》规劝汉文帝说:“福兮祸所伏;忧喜聚门兮,吉凶同域。彼吴强大兮,夫差以败;越栖会稽兮,勾践霸世。”

这就是盛世危言,福祸吉凶,往往只在一念之间。

注1:渎者,独也。能独自流向大海的河流,被称为“渎”。 注2:晋国的祖先叔虞是周文王的小孙子,而吴国的祖先泰伯是周文王的大伯父,辈分不知高出多少,固有此言。

艾陵一战,吴王夫差在齐国大胜而归,得意之极,便召集群臣,大摆庆功宴。

老大开心,小弟们当然要顺水推舟大拍马屁啊,席间,群臣你一言我一语,谀颂之声,不绝于耳。

煞风景的是,在这个“举国同庆”的日子里,偏偏有一个不识相的家伙,阴沉着脸,一语不发,生闷气。

敢在这种场合给夫差脸色看的,恐怕也只有先朝老臣伍子胥了,伍子胥一向是夫差北上称霸战略最大的反对者,特别是如今越op.6as.BiZ74国在吴国后方虎视眈眈,何况这次艾陵之胜只是惨胜!但夫差正在兴头上,眼见此景,当然不高兴了:“伍相国屡次劝我不可伐齐,可如今寡人大胜而还,汝又有何言?”

伍子胥委屈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,他解下佩剑,捋起袖子,举臂高呼道:“昔先王在位,老臣可上朝不执礼,只因老臣能决疑安邦。今大王远忠臣而近馋佞,行事颠倒,此孺子也,何类伯主,长此以往,吴国将灭,庙舍为墟!”

图:伍子胥塑像

夫差终于暴怒:“住口,你这个老贼,还在这里妖言惑众……”

“大王!”

“伍子胥,汝心怀奸诈,不忠不信,乃欲专权擅威,倾覆吾国!寡人忍之久矣,汝再多言,可欲寻死乎?”

伍子胥几乎是狂喊:“大王,老臣忠心无二,可誓天日!”

这时吴国太宰伯嚭突然走到伍子胥面前,淡淡一笑:“伍相国既是忠臣,何必托子于齐?”

伍子胥一愣,原来,他与齐国五大家族之一的鲍牧关系很好,又对吴国前途感到悲观,所以在战前趁着到齐国出差的机会,偷偷将儿子寄养在鲍牧的家中,免得自己绝后。

这件事确实做得太欠考虑,齐国乃是吴国的敌国,在这个当口把儿子送到齐国去,授人以柄,实在是不明智。伍子胥虽然是吴国的情报部门主管,行事一向隐秘,但他此时正处于风口浪尖,越国间谍也不是吃素的,这种事,又怎么能瞒得住呢?

伯嚭见伍子胥不说话,又一声冷笑:“这就是伍相国的忠心,只不过是对齐国的忠心!”

伍子胥急道:“汝何意也!”

“何意?伍相国通敌卖国,做了为何不敢认!”

晴天霹雳!

“我没有,我没有!……”伍子胥疯了一般叫。

整个朝堂一片死寂,只有伍子胥的狂叫在回响,所有的朝臣噤若寒蝉,没有一个人替他说话,大家都收了越国不少好处,这些好处已经足够堵住他们的嘴了。

伍子胥无助的眼神从大家面前扫过,他看到了冷漠、嘲笑,还有无语的怜悯。

这些与他朝夕相处了数十年的同僚,这些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的脸庞,今天他却好像一个都不认识了一般。

人心,真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最多变最看不懂的东西,它可以很暖,也可以,很冷。

你死了,对大家都有好处,空出一个相国的位置,大家都可以官升一级。更何况你老是一幅盛气凌人所有人都错自己最正确的样子,实在不招人喜欢。

所以,无论是看在钱的面子上,还是为了明哲保身,我们都没有理由为你出头。

夫差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恐怖的杀气:“事到如今,汝还有何言!左右!取寡人的‘属镂剑’来!”

伍子胥不叫了——他一生落寞,一生飘零,好不容易有了归宿,却转瞬成了过眼烟云;他忠心尽节,事吴三十八载,夙夜匪懈,晨省无愆,今反遭冤。这一切,业也,命也?知复何言。

夫差把剑往地上一扔:“伍子胥!你拿去自处吧!”

伍子胥拾起‘属镂剑’,精神已然崩溃,竟赤着脚往外走,一面惨笑:“天乎,天乎!吾始为汝父忠臣立吴,设谋破楚,南服劲越,威加诸侯,有霸王之功。今汝不用吾言,反赐我剑!我今日死,明日越兵至,掘汝社稷矣。”

夫差一个劲的摇头,顿足:“疯了,伍子胥疯了!此疯汉也,死有余辜!”

诚如夫差所言,伍子胥的确是一个疯子,一个可爱可敬的疯子。他的情感这样的真挚而强烈,他的仇恨这样的深沉而执著。他那样的聪慧,文韬武略,无所不知。可他又是那样的单纯而简单,人家伤害了他,他一定要报复,但为了那些曾在黑暗中给予他的小小情义,他亦能铭记一生,至死不忘。如此直白而强烈的爱憎,像孩子一样,如疯子一般。

伍子胥回到家中,准备自杀。

临死之前,他对家人留下了最后一句遗言。

这句话可以说是春秋历史上最震撼人心的一句名言,至今读来仍让人心魂荡漾,忍不住仰望长天,为之一恸!

必树吾墓上以梓,令可以为器;而抉吾眼县吴东门之上,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!

意思是:我死后,你们须在我的墓旁种满梓树,等它们长大后就做成棺材,吴亡之后可用来埋葬吴国死难战士的英灵;再剜下我的眼珠悬挂在吴国都城的东门之上,我要亲眼看着越国的军队攻入姑苏灭掉吴国……

好一段风云激荡,鬼哭神惊的话语!人之将死,其言犹炽,怨毒之于人甚此哉!

说完,伍子胥拔剑出鞘,引颈自刎,殷红的鲜血飞溅而出,洒在他满头白发和一身白衣上,桃花点点。

当最后一滴鲜血从他颈间涌出,他的眼前划过了很多人,一幕一幕,如同幻灯片一般:爹爹伍奢、哥哥伍尚、吴王阖闾、专诸、孙武,还有自己破郢时的英姿,那时候,他好年轻……

三十八年前,伍子胥因为一个小人的谗言家破人亡,三十八年后,他又因为另一个小人的谗言,身首异处。伍子胥的命运,在人世间奇妙的走了一个轮回。

图:伍子胥墓

另外一边,夫差听说了伍子胥的临终遗言,大发雷霆:“汝一死之后,何能有知?寡人乃天之所生,地之所载,神之所使,谁敢动我!”当即命人将伍子胥的头砍了下来,挂在东门之上,又将尸体煮烂,装在一个鸱(chī,吃)夷(古代装酒的一种袋子,以皮革制)里,抛入滚滚的钱塘江水之中,说:“日月炙汝肉,飘风飘汝眼,炎光烧汝骨,鱼鳖食汝肉。汝骨变形灰,有何所见?”可怜伍子胥,最终也落得和他仇人楚平王一样尸骨无存的下场。

命耶?命耶?

传说,夫差的侍卫们将伍子胥的尸体抛向江心后,只听见阵阵可怕的巨响从江中传来,尸体随着江流迅速的翻滚,继而与水融为一体。接着,钱塘江巨浪滔天,荡激崩岸,仿佛在挑战着独裁者的权威,发泄着自己漫天溢海的怨愤。

侍卫们吓坏了,狼狈奔逃,这件事让他们幼小的心灵遭受到了永久的伤害。

从此就有人说,伍子胥死后,他的佩剑在其尸体沉没的江上经常出没,愤然漂浮于水面,人取之就会生病,丢弃它则马上就恢复健康。蒙冤之剑,天下至不祥也。

还有人信誓旦旦的说自己看到伍子胥穿着一身素衣,骑着一匹白马,持一柄长矛,立在数百尺高的钱塘江大潮的潮头之上,仰天长啸,其声震怒,雷奔电激,荡漭千里。(唐·杜光庭《录异记》)

人们说,伍子胥是复仇男神,他就算是死了,灵魂也要继续复仇,那滔天的巨浪,就是他滔天的怨气,而那奔涌而来的大潮,就是他复仇的千军万马,他要复仇到永久,他要吴越之地永远不得安宁。

怒势豪声迸海门,州人传是子胥魂。 天排云阵千雷震,地卷银山万马奔。 米芾《绍圣二年八月十八日观潮浙江亭》 凭谁问,万里长鲸吞吐。 人间儿戏千弩。 滔天力倦知何事,白马素车东去。 堪恨处。人道是,子胥冤愤终千古。 ——辛弃疾《摸鱼儿·观潮上叶丞相》 辛苦钱塘江上水,日日西流,日日东趋海。 终古越山洞里,可能消得英雄气? 说与江潮应不至,潮落潮生,几换人间世。 千载荒台糜鹿死,灵胥抱愤终何是! ——王国维《人间词话·蝶恋花》

据《太平御览》记载,夫差后来果然内心不安,曾亲自率领群臣到江边致祭,而吴国人还在胥口为伍子胥建立了祠庙,称为“胥王庙”,并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胥江、胥湖、胥山、胥口、胥门等等,封他为江神。然而令人深思的是,作为敌国的越国似乎也很敬重伍子胥,越人在西湖边的一座小山上也修建了一座伍子胥祠,连这座小山也被名为“胥山”或“吴山”,封他英烈王,还封他为镇压钱塘潮的潮神,并在庙内写上这样的楹联:“孝当竭力,忠则尽命;生为相国,死为涛神。” 民间传说,伍子胥被投江的这一天即为公元前484年农历五月五日,正是我们现在端午节的日子。事实上,端午的“端”,就是平反与昭正之意;端午的“午”,就是“伍”的通假字;所以“端午节”,原意是人民用以昭雪中国最伟大的复仇战士伍子胥的日辰。然而不知为何,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,端午节竟抛弃了原创者伍子胥,却开始纪念起楚国的“无暇忠臣”屈原来。

大概是因为伍子胥这样棱角四出的狂徒,不大招统治者喜欢吧!可惜了,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反叛者的节日,从此生生的变了味道。

与君饮酒细论文,酒酣访古江之濆。 仲谋公瑾不须吊,一酹波神英烈君。 ——苏轼《伍子胥奔吴所从渡江也》 梦笔桥东夜系船,残灯耿耿不成眠。 千年未息灵胥怒,卷地潮声到枕边。 ——陆游《夏秋之交小舟早夜往来湖中绝句》

类似这样的诗词,我们还可以找到很多很多,从古到今的文人雅士们,在伍子胥身上从来不会吝惜词句,因为这个人太特殊了,他简直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不可分类的人物,他自己就是一类人,而且只有他自己;而他的故事也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传奇史诗:它整个故事线太完善太跌宕起伏了,有悲剧的灭门惨案,有惊心动魄的逃亡之路,有奇遇,有反转,有绝处逢生,有打怪升级,有积蓄力量的隐忍不发,还有雷霆一击的大仇得报;到这里,读者们都以为大团圆结局了吧,但就在你要放松下来的时候,阖闾死了,伍子胥又开始新一轮的复仇,等到打败大boss勾践,读者们以为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,没想到句践居然也能绝处逢生,反转反转再反转,结果伍子胥一败涂地被迫自杀,而巧合的是他死因竟与当初他父兄一样——被谗言陷害。伍子胥一生逃亡、复仇和执政其实一直都没有摆脱最初的悲剧,转了一大圈最终又回到了原点。

总之,伍子胥的一生实在太传奇了,这世界上最精彩的戏剧影视,也不过如此。

春秋末年,吴越争霸,越王勾践大力发展军事科技,不仅铸造了很多神兵利器,还招募了许多剑术高手,以提高越军战斗水平。

金庸先生唯一的一部短篇武侠小说《越女剑》中,就根据《吴越春秋》的记载适当发挥,讲了一个越国大夫范蠡与越军剑术总教头越女阿青的故事。这个故事对金庸应该影响挺大,因为《吴越春秋》中越女对剑术原理的阐述,与金庸一系列武侠小说中的武术思想是暗合的。越女说:“剑术之道很幽深,其实也很简单。女子身体单薄,体型不大,所以使剑一定不能急躁,首先凝神静气,不要用眼睛紧紧的盯着敌人的剑,而要用心灵去感应敌人的剑气,这样即使在昏暗的夜晚,也感觉如q3.6as.BiZ74有太阳照耀一般明亮。第二,让敌人先发招,寻找其剑招中的破绽,然后一举出击,迅若腾兔,后发先至,招招紧跟,如影随形,纵横往来,目不及瞬,而破敌于无形之中。这,就是剑道中的最高境界。”这或许也是中国古籍中最早关于武术理论的记载吧。

传说越女还有一剑术神奇的白猿名袁公,它不仅在《吴越春秋》中出现,且在各种神怪小说和武侠小说中登场。比如《三国演义》作者罗贯中先生的另一代表作、神怪小说《三遂平妖传》里面就说,那袁公本是楚国中多年修道的一个通臂白猿,因楚共王校猎荆山,他一连接了共王一十八枝御箭,共王大怒,宣楚国神射手养由基来射他。白猿知道养由基厉害,吓得忙一溜烟走了。从此躲入云梦山白云洞中,潜心修道,后来还被玉帝封为白云洞君,看守九天玄女(此书还说越女就是九天玄女下凡)的仙术秘籍,想象力真是有够丰富的。

另据《吴越春秋》记载,除了越女,范蠡还向句践推荐一位擅长弓弩之术的军事专家,他也在吴越争霸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

我们都知道,弓弩兵是冷兵器时代重要的兵种之一,因其杀伤距离远、面积大,操作相对平民,对战车与密集步兵方阵威胁巨大。所以在春秋末年,弩机开始大规模装备军队,而让它在越国全面推广的首席功臣,就是我们下面要讲的这位楚人陈音。

在越王句践对陈音的面试中,陈音向越国君臣详细讲述的弓弩技术的演变过程。他表示,弩机是从木弓演变而来的,木弓又是从弹弓演变而来的,而弹弓的发明起源于远古时代的一个大孝子。

传说在远古时代,有个孝子的父母死了,他十分悲痛,将父母的尸体用白茅包裹,投于荒野之中(适时还没有发明土葬),可是他又怕父母的尸体被鸟兽吃掉,于是发明了一把弹弓,守护在旁边,鸟兽一接近便一发石弹过去,既保住了尸体,又有野味吃,一举两得。

于是就出现了这么一首远古歌谣:

断竹,续竹;飞土,逐肉!

这就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首诗歌,恐怕也是世界上最短小精干的一首诗了,短短八个字,含义无穷,中国的汉语,果然精妙无比,

图:上古遗存黎族弹弓

再后来,咱们的老祖宗黄帝便根据弹弓的原理,“弦木为弧,剡木为矢,弧矢之利,以威四方”,不仅发明了木弓木箭,而且利用此等高科技威震四方。据说黄帝还封了专门制造弓箭的官职为“弓正”,也称“弓长”,他们的后人,就是百家姓中的“张”姓。在距今六千多年的岐山王家咀遗址中,曾发掘出大量磨制精细的石簇,这也证实了陈音的论述。

再后来,木弓的威力在楚蛮和东夷处发扬光大,荆山之地有个孤儿名叫弧父,年幼无依,用弓箭狩猎糊口,慢慢练成了百发百中的神技。弧父把射艺传给了后羿,后羿又传艺给逢蒙,逢蒙又传了很多代,传到了西周晚期的楚国琴氏之时,琴氏对弓进行了大幅改进,在弓干上加木臂,设机枢,终于制成了威力更大的远射兵器弩机。所谓弩者,怒也。“言其声势威响如怒,故以名其弩也。”(《太白阴经 发弩图篇》)弩通过更复杂的机械原理,进一步加强了弓的准确性与发射力道,可以说是一个划时代的伟大军事发明。

图:远古石簇

之后,琴氏又将箭弩之术传授给楚国先君熊渠的三个儿子。从此,琴氏的弓弩射术在楚国迭代相传,传到楚灵王之后,就分成了很多流派,大多不正宗。但陈音说,自己的祖先出自楚国王室,是楚灵王以前的人,那时还没有乱套,只有他这一派的弩机与射术,才是最正宗的。

陈音还表示,弩机相较于木弓,其好处是显而易见的:

第一,弩机张弦依靠机械的力量,所以比拉弓时间短,而且节省体力,能在同样的单位时间内射出更多的弩箭,从而弥补弩机比弓箭射程较短的缺点。

第二,弩机有瞄准器具(望山),比弓箭射得更准。

第三,弩机有分铢刻度,可以调整发箭的距离,灵活性好于弓箭。

第四,弩机张弦几乎不需要什么力气,所以一般的士兵都能胜任,不比弓箭手,需要强健的体魄和开弓瞄准的专业技巧。

图:青铜弩机

正因为弩的这四个优点,中国上千年的传统射礼时代终结了,从此,射击从精英主义,转为面向庸众的平民化。如果说弓是人类启蒙时代的狩猎与战争工具,那么弩就是更完美、更成熟的杀人机器。机器的出现具有反精英的意义,它使庸众的力量得以提高,数量成为一种更强大的力量。而面对弩的滥觞,西方的态度是坚决抵制,东方的态度确是趋之若鹜;特别是到了春秋战国之交,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,弩这种平民兵器开始大量装备军队,从而导致了一个杀人盈野的残酷战国时代;这就如同马克沁机枪导致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上千万人死亡一样。看看,西方人竟然比中国人晚两千年才接受了这种平民化的战争方式;不过一旦接受,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。

扯远了,总之,陈音说了一大通弩机的优点,然后,他又介绍了弩的射击方法:要站如青松,挺胸抬头,脚成丁字步,左手若附枝,右手若抱儿,举弩望敌,屏息静气,扣动扳机时,全身除了手指其他地方一概静如泰山,箭发气出之后,精神还定在弩机上,意识已经跟着弩箭射入了敌人的心脏。

最后,陈音又提到了非常有名的连弩,他说:“我恩师还曾教过我连弩之法,三矢连续而去,鸟不及飞,兽不及走,人不能防。王若不信,可在城北建一射浦,陈音愿尽悉以教国人。”

句践听了陈音这一通长篇大论,心中大喜,立刻任命越女为越军剑术总教头,负责全军的剑术训练指导工作;而任陈音为越军弓弩总教头,主抓越国的弓弩制造和越军的弓弩兵建设。至此,携带剑盾与弓弩的轻甲步兵,终于渐渐取代了目标大且笨重的战车兵,成为中国军事史上的主角,而在即将到来的战国时代大放光芒。

顺便说一下,陈音是楚人,而当时楚正与越联合对付吴国,或许陈音正是楚国派来的军事教官,就如同当年晋国派巫臣来吴国4r.6as.BiZ74当军事教官,教导吴人乘车战阵之术一样。汉匈之间河西两战,匈奴共损兵近五万,为历次失败中之最惨,匈奴大单于伊稚斜自然发飙了。

大单于一般不发飙,一旦发飙起来就很可怕,他要杀人。

第一个要杀的自然是汉人。这边河西之战方罢,匈奴就入侵代郡、雁门郡,杀掠数百人。

第二个要杀的自然是败军之将浑邪、休屠二王。他们指挥不善又临阵畏缩,致使四万余匈奴儿郎战死沙场,不杀之无以明军纪,不杀之无以立君威。

于是,伊稚斜下令,召浑邪休屠二王来漠北单于王庭议事,解释一下这仗是怎么打的,为何会输的这么惨,这是你们的责任呢还是你们的责任呢?

图:电视剧《汉武大帝》中的匈奴单于伊稚斜

浑邪休屠二王不傻,他们当然不去,去了肯定回不来,但不去又更加是死罪,这可怎么办?

伊稚斜一招臭棋,将二人逼上了绝路。

事到如今,摆在他们面前只有一条路了,那就是降汉。

两位王爷憋屈啊,你伊稚斜自己打不过汉朝,跑到漠北凉快去了,却让我们在河西当诱饵当炮灰,水深火热的跟汉朝人干,结果我们势单力孤输了又说是我们的责任,想杀了我们。这世上没有比你伊稚斜更无耻的人了。所以不要怪我们背叛你降汉,要怪只能怪你自己,是你逼我们的。

据史料推证,浑邪部或为义渠族的支脉,休屠部或为月氏族的支脉,他们本非根正苗红的匈奴人,甚至还是被匈奴征服、压迫的民族,就算投降汉朝,也没有所谓道义上的包袱。

于是,这一年的秋天,正在黄河岸边筑城防备匈奴的大行令李息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,号称是匈奴浑邪王派来联系归降事宜的秘密特使。

李息不敢怠慢,赶紧派人用最快的传车,六百里加急飞报朝廷。

汉武帝看完了李息的奏报,陷入了沉思之中。

浑邪休屠为匈奴大族,其众号十万,如若真心归附我大汉,这可是送上门的美事儿,朕要敲锣打鼓唱歌跳舞以示庆祝;但他们若是诈降,而欲趁其无备偷袭我边郡呢?那可就是引狼入室惹祸上门了。万一如此,朕必为胡虏所笑,千载不可复也!

显然,这是一次机遇,也是一次冒险。所以慎重,要慎重。不能被送上门的肉包子毒死了狗,饿死事小,丢人事大。

于是,武帝决定派霍去病率大军去武装受降,一颗红心,两手准备:如果是真降,朋友来了有好酒,到时可别怪我们太热情;如果是诈降,豺狼来了有刀枪,到时可别怪我们太心狠!

霍去病欣然受命,纳降这活儿他在河西已干过好几次了,有经验。双方又是老对手了,够熟悉。此去他最合适。

另外一边,浑邪王与休屠王接到汉朝的指令,让他们率领部众在黄河北岸接受整编。地点选在汉国境之外,这显然是出于国土安全之考虑。

然而事情果然没有那么简单,临行之前,休屠王反悔了。

毕竟,投降对军人而言,是种巨大的耻辱。况且此去汉朝,前途未卜,他舍不得美丽的祁连山大草原,他更不愿做一个臣服强者的小可怜。何况,两大部落中,浑邪部损失惨重,休屠部则实力受损并不严重,他不想就这么轻易认输。

浑邪王一看休屠王要反悔,又惊又怒。妈的反复小人,事到临头又变卦,你耍我;光明就在眼前又想把我拉回去,你害我!

休屠王拔刀大喊,我就耍你害你你想怎样?

浑邪王不想怎样,他一不做二不休,冲上去一剑命中红心,休屠王抱着胸口倒地,带着万分的不甘愿,死了。

休屠营大乱。

浑邪王立刻下令手下军士将休屠王的阏氏以及王子日磾(后赐姓金,即后来汉武帝的托孤重臣金日磾,日磾音密低)全抓了起来,宣布接管休屠王部队,继续南下,奔向光明的彼岸。

霍去病当然并不知道这一切,他率领大军,渡过黄河,严阵以待二王来降。

载着毡房器械、赶着牛羊牲畜,拖着家带着口,匈奴人终于来了,双方遥遥相望。

老对手再次重逢,竟然是这种情景,当真令人嗟叹。

然而就在此时,又出事儿了。

原来,匈奴的小王以及副将们看到庞大的汉朝军队,又大多不肯降了,他们的想法跟休屠王差不多,总之是一种命运操于人手的无助感,让他们悲怆,让他们恐惧,这样的心理在匈奴人中像瘟疫一样的蔓延着。终于,有人忍不住拨马掉头,振臂高呼道:“不愿降者随我北归!”

一声呼,万人应,顿时,望风景从者无可胜数,浑邪王与霍去病同时傻住。

什么时候哗变不好,偏偏这个时候哗变,而且人数如此之多,这下连心狠手辣的浑邪王也一时束手无策了。霍去病明白,他现在必须当机立断,否则只拖上片刻,事情就将无法收拾。

正此时,霍去病忽然想起一事:在第一次河西战役中,我军不是擒了浑邪王的王子吗?人质在手,此次哗变,定与浑邪王无关。就算有关,也有本钱赌上一赌!

周亚夫每逢大事而有静气,而霍去病每逢大事却多胆气,他只迟疑了不到五秒钟,就以其惊人之机智果断,单骑如飞,驰入匈奴乱军之中,径直奔至浑邪王面前,睥睨四顾,道:“浑邪王,你可是真心归义?”

所有匈奴人都惊呆了,正在跑的,还没跑的,除了跑远的,全被霍去病超凡绝伦的胆气给震住。

这,便是一个天下名将的自信与威势。当年项羽喑哑叱诧,千人皆废。今日去病单骑闯营,万人俯首。演义中关公单刀赴会,差之远矣。

原本炸锅了一般的原野,顿时一片宁静,匈奴人气为之夺,胆为之摄,可怜浑邪王惊魂未定,呐呐然口不能言。

霍去病心中暗喜,看来浑邪王果然是真心归附的,还好自己没有率军掩杀,否则若无辜逼反了浑邪王,这好难得的一次受降,可就全泡汤了。

果然,浑邪王回过神后,心悦诚服的跪了下来,道:“将军单骑见我,坦坦之心,皓如日月。小王腑愧难当,只愿诚心归附,万死以报将军。彼等哗变作乱者,皆为前受休屠逆王蛊惑之人也,今事甚急,小王无为约束,但听将军之令。”

霍去病欣然下马,扶起浑邪王,笑道:“既如此,我便替大王清理门户!请汝等真心归义者,速速放下武器,负手旁观本将平逆!”

浑邪王又跪了下来:“一切听凭将军处置。”

霍去病乃大笑上马,又旋风般驰回汉阵,立马扬剑,高声命令:“浑邪王已降。令鹰击司马率兵五千在此监视。其余将士,随我追击匈奴其余亡者,放下武器者不杀,顽抗着格杀勿论!”

全军立时爆发出一阵山呼海啸:将军威武!将军无敌!

也难怪大家激动至此,人这一生或许不能创造传奇,但只要参与并见证了一段传奇,哪怕只有一次,足矣!就像今日骠骑将军之传奇,便已深深铭入大家的脑海,情景永在,毕生难忘。

霍去病挥手止住欢呼声,策马一声长啸,率军追入大草原,将不肯投降企图逃跑的匈奴人全数杀死,半个时辰斩首八千余,鲜血染红了草原,汉军满载而归。

将军跨骑挥鬼雨,白骨如山鸟惊飞。

来之,见之,征服之,这就是传奇。

艾陵一战,吴军几乎全歼齐国十余万大军,一时威震天下,也大大震撼了随军参战的三千越军。十年来,越国君臣一心,励精st.6as.BiZ74图治为的就是一报当年会稽之耻,但艾陵一战,让大家心中拔凉拔凉的。吴军如此之强,越国想要报仇雪耻,岂不是太难了吗?不过三千越军也趁此机会,在实战中了解并学习了吴军的战术战法,并拥有了大规模阵地战的宝贵经验,所以越军司马诸暨郢回到越国后,立刻向越王句践述职,报告了相当多的吴军第一手资料。

“总之,吴军战斗力极强,装备也很好,且对于大规模长时间兵团作战十分熟练,绝对是个不能小觑的对手。”诸暨郢表示。

“是啊,艾陵一战,吴军全歼齐军十万。十万哪,好恐怖的一个数字,这可比越国所有壮丁人数加起来的还要多。更厉害的是,夫差一战功成,毫不恋战,迅速回军,让寡人从后捣其老窝的计划彻底落空,真是一个可怕的对手。”

“哦?大王原来曾有过如此惊人的计划?”

“是啊,寡人本以为夫差没这么快打赢的,而且就算打赢了,也会在齐晋等地耀武扬威一番,所以想偷偷集结军队去偷袭吴国,还好范大夫及时劝阻了我,否则悔之晚矣。”

范蠡在旁道:“吴国声势正隆,气数未尽,现在还不是跟他们翻脸的时候。”

诸暨郢道:“没错,特别是那些锋利无匹的扁诸剑与吴金钩,在战场上杀伤力极其可怕,我们越国想要在军事科技方面赶上他们,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。”

句践听了这话,不由眼红心动,看来,咱们需要赶紧加把劲,在铸剑科技方面也下点狠功夫了。

其实,越国才是著名的宝剑之乡,当年最伟大的铸剑大师欧冶子,及干将莫邪等神工巧匠都是越国人。只可惜当年吴王阖闾志大钱多,且是一个狂热的冷兵器收藏夹,他不仅花重金大量收购越国的神兵利器,甚至釜底抽薪,将越国的铸剑工匠大多挖去了吴国。

比如,当年铸剑大师欧冶子曾为越王允常铸过五把冠绝天下的宝剑,号称欧冶子五剑,分别是湛泸、纯钧、胜邪、鱼肠、巨阙,其中湛卢、胜邪、鱼肠三把神兵就都被吴王阖闾收入囊中。而其中胜邪、鱼肠二剑都是极凶极恶之剑,常人根本无法驾驭,所以阖闾用胜邪给自己女儿陪葬,而用鱼肠给自己陪葬。还有一把湛卢,乃五大神剑之首,却不小心流落到了楚国,跑到了楚昭王的手里。传说,楚昭王总觉得这把剑不对劲,还曾召来相剑大师风胡子入宫询问究竟,风胡子接过宝剑,脸色顿时变了。原来,一般的青铜剑都是青色的,可这把剑竟然通体墨色,湛黑的刃口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阴冷的光芒,散发出令人窒息的死亡气息。

风胡子大惊,忙问:“大王是怎么得到这把宝剑的?”

“寡人也在莫名其妙呢?今天早上我一醒来就在床边发现这把宝剑,听说你相剑本事一流,你可认识此剑?”

“当然认识,此剑名为湛卢……”不知道是因为兴奋,还是因为恐惧,风胡子说着说着竟不可遏抑地打起摆子来。

昭王似乎没有发现风胡子的异样,又问:“哦,既然认识,那你可知此剑的来历?”

“数十年前,越国铸剑大师欧冶子在湛卢山(位于今福建北部松溪县)为越王允常铸了五把神剑,其中最神奇的就是这把‘湛卢’,乃是五剑之首,欧冶子毕生巅峰之作,也就是大王手上的这件宝物了。”

“原来此剑竟有如此惊人的来历,但它怎么会离开吴国出现在寡人的宫里呢?”

风胡子心里其实很清楚,吴剑入楚,此乃大凶之兆,预示着吴国的军队将要攻入郢都,楚国就要亡了。可是他明白自己千万不能这么说,否则楚昭王一生气,自己的小命堪忧,所以他编了个瞎话忽悠昭王说:“恭喜大王,臣听说此剑乃五金之英,太阳之精,寄气托灵,出之有神,服之有威,可以折冲拒敌。但是如果拥有它的君主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,湛卢剑就会立即出鞘,离开这个无道之君,皈依有道之君。如今吴王阖闾弑君自立,又坑杀万人以葬其女,真乃无道之极,所以湛卢剑弃暗投明,来到了楚国,这说明大王真乃有道之君,是英明神武,寿与天齐,克敌制胜,泽被苍生,千秋万载,一统江湖……”

昭王听了风胡子的奉承,十分受用,当下赏了他一大笔钱,从此对湛卢剑爱不释手,随身佩戴,当成至宝,宣示国人,以为天瑞。

因为风胡子这段精彩的马屁,湛卢剑后来被冠上了“正义之剑”的美名,说它明辨善恶,舍邪近正,择主而从,不与恶势力同流合污,拥有儒家正直士大夫的高风亮节——其实依我看,这把湛卢剑黑不溜秋,满身邪气,实乃天下间第一不祥之物也。它的拥有者吴王阖闾和楚昭王也都是英年早逝。据说近千年后,湛卢剑辗转依次流传到了西晋名将周处和宋朝抗金英雄岳飞的手里,自岳飞风波亭遇害后,湛卢宝剑就失传了,看到了吧,就连大英雄周处和岳飞也没得到什么好结局,可见这的确是一把不详之剑。

除了湛卢、胜邪、鱼肠三剑流落他国,剩下巨阙、纯钧两把神剑都在越王句践的手里。其中巨阙,“四驾白鹿而过,引剑而指之,四驾上飞扬,不知其绝也。穿铜釜,绝铁沥,胥中决如粢米。”够夸张的,车驾都给劈了,飞到半空,驾车的竟没有感觉;只是一指,大铜缸就是一个缺口,切铁就跟切米糕一样。而纯钧则“手振拂扬,其华捽如芙蓉始出。观其釽,烂如列星之行;观其光,浑浑如水之溢于塘;观其断,岩岩如琐石;观其才,焕焕如冰释,光华绽如菏花、灿如星辰”。意思就是说,纯钧剑身亮如水纹,晶莹剔透,就像一把冰剑一般,令人叹为观止,据《越绝书》记载,当时有人为纯钧出价“市之乡二,骏马千匹,千户之都二”,已是价值连城,但相剑大师薛烛还是认为不能卖,因为“赤堇之山已合,若耶溪深而不测,群神不下,欧冶子即死,虽复倾城量金,珠玉竭河,犹不能得此一物”。

总之,越国才是天下宝剑之乡,如今欧冶子虽死,但他的很多弟子仍散居在越国西南的若耶溪(在今浙江诸暨,也是西施的故乡所在,产佳铜)、赤堇山(在今浙江宁波,因山间盛产褐红色的赤堇草而得名,产钨锡)一带,钻研铸剑之法。越王句践遂派遣文种在诸暨城外龙泉乡建起炉灶五座,并重金礼聘了大批欧冶一门的工匠,秘密(为隐瞒吴国)治兵铸剑,名曰龙泉剑。

吴国扁诸剑和越国龙泉剑到底谁更锋利一些呢,现代考古发现,越国龙泉剑的工艺更加高超,几已达到中国青铜剑技术的巅峰水平。

除此之外,文种还在一个叫做昆吾山的地方发现了大量铜矿石,其色如火,铜中极品。句践遂令铸工用白色的牛马祭祀昆吾之神,采集铜石铸成八剑,一名“掩日”,以之指日则光昼暗。二名“断水”,以之划水,开即不合。三名“转魄”,以之指月,蟾兔为之倒转。四名“悬翦”,飞鸟游过,触其刃如斩截焉。五名“惊鲵”,以之泛海,鲸鲵为之深入。六名“灭魂”,挟之夜行,不逢魑魅。七名“却邪”,有妖魅者见之则伏。八名“真刚”,以切玉断金,如削土木矣。(见《拾遗记·卷十·诸名山》)

这就是鼎鼎大名的越王八剑了。很多文学影视动漫作品都有表现。

可句践还不满足,他要文种再帮他铸一把王者之剑,惊天地泣鬼神旷古绝今的那种。

文种于是召集了越国所有的铸剑大师,集合当时冶金术所有最高科技,铸成一把超越了整个时代的高科技武器,传说这就是今天的“越王句践剑”, 1965年出土于湖北江陵望山一号墓(估计是越国被楚王伐灭后的战利品),现在就收藏在湖北省博物馆里。

此剑,长55.6厘米,装在一个黑色漆木剑鞘内,在黄土下沉睡了2000多年,出土时仍然光亮如新、锋利无匹,试之以纸,20余层一划而破。

此剑,剑身满布黑色菱形花纹,纹饰精美,打磨光滑,晶光熠熠,那一个个严格对称的菱形花格,似乎蕴含了宇宙中无尽的奥秘。

此剑,近剑格处有两行鸟篆铭文:“越王鸠浅(勾践)自乍(作)用(剑)”八字。经专家分析考证,确为越王句践随身佩戴的宝剑。

此剑,剑格乌黑,剑格两面铸有花纹,分别嵌有蓝色琉璃与绿松石。

此剑,剑柄亦乌黑,并以丝线缠缚,向外翻卷作圆箍形,内铸11道宽度不到1毫米的同心圆。

此剑,使用的第一个高科技是镂刻技术。剑上菱形花纹和鸟篆铭文笔划圆润精细,镂刻最细处仅0.1毫米,估计是使用镂刀铸后镂刻而成,这是当时最先进的科技之一。

此剑,使用的第二个高科技是复合金属工艺,也就是先浇铸含铜量高的剑脊,再浇铸含锡量高的剑刃,这是因为剑脊的熔点高,可以承受第二次浇铸的高温而不至熔化。这种复合金属工艺,能使剑既坚韧又锋利,收到刚柔结合的良好效果。

此剑,使用的第三个高科技是铬盐氧化处理工艺,也就是在剑的表面有一层10微米厚的铬盐化合物,其方法可能是:预先在剑身5u.6as.BiZ74表面镂刻出略显凹凸的菱形花格,然后对铜剑进行氧化处理,最后对剑身、剑刃进行抛光、砥砺,使其显露青铜本色。正是这种独特工艺让此剑保存至今已历2000余年不但而毫无锈蚀,而且剑气越发凌厉,直逼人心。大家或许不知道,这可是近代才出现的先进工艺,德国在1937年,美国在1950年先后发明并申请了专利。也就是说,越国的冶金技术领先世界2400多年……

这就是越王句践剑,集当时各种先进的青铜冶铸技术于一体,代表了当时吴越铸剑技术的最高水准,其制作之精湛,可谓鬼斧神工,吹毛断发,并非夸张之语。

而这把剑的形态,绝非时代的终结,它具有宣告新时代开幕的强大与艳丽。青铜这种奇妙的金属,在迎来了它最后的巅峰与辉煌后,缓缓退出历史的舞台,让钢铁来叙写它的传奇。但是,神兵的光芒永远不会褪去,一如它身后的历史。

发布于:河南省